“哥,来,伸出舌头,我教你怎么喝红酒。”

    沈风突然用金元力化出来两根筷子模样金条,神情认真的看着白衣青年。

    白衣青年定定的看着沈风,随后一笑道,“好啊,正是要长点见识,免得你在心中说我珍藏了这么多好酒,自己却连基本的喝酒方式都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说着,白衣青年就伸出了舌头,又长又尖,有点不像人类该有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哥你是见笑了,我也是刚刚才想起,以前看过一场电影,周星星同学在里面说过了,人的舌头有各种味蕾,其中,两边的苦味,和红酒为了避免酒中的苦涩,就应该把舌头卷起来,然后。”

    沈风用一对金筷子夹着白衣青年的舌头,指指点点,不是翻动着,这里戳一下,那里挤一下,有几次差点把筷子捅进去喉咙里面,差点直接弄死光头哥。

    “哈,哥,原来耍猴就是这样的感觉啊!”

    沈风一停,把筷子停在白衣青年的嘴巴里,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“什么!”白衣青年一愣,随后脸色大变,“你什么时候发现的?”

    “拜托,我又不是猪,你看,打我一进来,我想要什么,你就能从怀中取出什么,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。你不觉诡异么,我要香烟,你就拿出来我最长抽的双喜,我要喝酒,红星牌的二锅头就是我临死前的伴侣,我说红酒是葡萄兑酒得玩意,你也跟着起哄,却不是饰物的存在,必然有它的道理。然后珍藏着红酒的你,居然不会用开瓶器,反正我心中想到的,你就能知道,我懂的你也懂,但是我不知道不懂的,你却也一点都不知道。还把红酒一口灌下去呢,简直比我这个乡巴佬还乡巴佬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最开始让我怀疑的,是你夹烟得姿势,无名指和中指的夹发,不好意思,我见过那么多烟友,别无他号,仅此一家!”

    沈风一边说着,手中的香烟被他用元气一逼迫,立马现出原形,那哪里是什么香烟,根本就是一丝木元气幻化而成的木头而已。

    白衣青年脸色狰狞,突然吱一声怪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