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人修铁路既然也是一种投资行为,就有投资预算或投资额度地限制。做为投资方,在修成铁路的前提下,当然是期望投入越少越好。
诸如对占用土地的赔偿,对投资方来说,肯定是越少越好。但对于土地的主人,对于接受赔偿方,当然是赔偿的越多越好。涉及到各自的切身利益,这本来就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。
加之清官场和官员的,土地赔偿款经过层层盘剥,到真正受补偿者手里,已经所剩无几,更加剧了这个矛盾。
当然,在这些矛盾中,也有文化差异和破除迷信的问题。
比如修铁路遇到坟地,不可能见坟地就避开,要是那样,铁路就没法修了。
按德国人的想法,我占用你坟地给你土地占用费和坟墓迁移费就可以了。
但当地民众可不是这样认为,坟地是有风水的,关系到后代子孙,怎么能迁移呢?这可不是给补偿就能解决的问题。
就高密事件而言,当地民众提出的排涝问题,当然是属于合理的诉求。但如果铁路修高架从那里通过,恐怕也是铁路投资方无法承受的。
而高密民众反对修铁路,应该也掺杂着仇外和排外的情绪在其中。
高密事件,是前任巡抚留给袁世凯的烫手山芋。
到袁世凯来处理时,已经不是简单的修路纠纷。经过几次流血冲突,已经演变成了德国人和当地民众,清廷的当地和当地民众仇怨了。
清急着解决高密事件,是怕德国人借口高密事件出兵中国。胶州湾的借故被侵占历历在目,清廷已经吓破了胆。
按朝廷的想法,袁世凯手里有军队,派军队把当地民众打压下去就完事了。
袁世凯经过了解,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,如果轻率的采取镇压的手段,很容易激起民变。
有了纠纷,就需要调解,但调解的前提是纠纷双方有共同遵循的东西。而要解决高密事件,缺少的就是这样一个东西,一个类似于德国方和中国方在修铁路协议的东西。
有了协议,就有了共同遵循的准则,办事就有了透明度。
比如土地赔偿,一亩地赔偿多少钱大家都知道了,也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中间盘剥了。
德国人不是不知道这个理,但是,他们更喜欢暗箱操做。通过贿赂当地官员,买通官员去压迫当地民众,这样可以常常能花小钱来解决大问题。
只是在高密,他们的这个伎俩没能行得通,因为当地政府已经失去了当地民众的信任。
袁世凯认为,要解决高密事件,首先必须要有所遵循。没有章程,“不能按照约章持平办案”,遇到民路纠纷没有法律依据,交涉往往无从处理。
袁世凯一面派当地有名望的绅员劝解安抚百姓,一面致电德国胶澳总督叶世克,请其派员到济南另订详细的路矿章程。
诸如对占用土地的赔偿,对投资方来说,肯定是越少越好。但对于土地的主人,对于接受赔偿方,当然是赔偿的越多越好。涉及到各自的切身利益,这本来就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。
加之清官场和官员的,土地赔偿款经过层层盘剥,到真正受补偿者手里,已经所剩无几,更加剧了这个矛盾。
当然,在这些矛盾中,也有文化差异和破除迷信的问题。
比如修铁路遇到坟地,不可能见坟地就避开,要是那样,铁路就没法修了。
按德国人的想法,我占用你坟地给你土地占用费和坟墓迁移费就可以了。
但当地民众可不是这样认为,坟地是有风水的,关系到后代子孙,怎么能迁移呢?这可不是给补偿就能解决的问题。
就高密事件而言,当地民众提出的排涝问题,当然是属于合理的诉求。但如果铁路修高架从那里通过,恐怕也是铁路投资方无法承受的。
而高密民众反对修铁路,应该也掺杂着仇外和排外的情绪在其中。
高密事件,是前任巡抚留给袁世凯的烫手山芋。
到袁世凯来处理时,已经不是简单的修路纠纷。经过几次流血冲突,已经演变成了德国人和当地民众,清廷的当地和当地民众仇怨了。
清急着解决高密事件,是怕德国人借口高密事件出兵中国。胶州湾的借故被侵占历历在目,清廷已经吓破了胆。
按朝廷的想法,袁世凯手里有军队,派军队把当地民众打压下去就完事了。
袁世凯经过了解,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,如果轻率的采取镇压的手段,很容易激起民变。
有了纠纷,就需要调解,但调解的前提是纠纷双方有共同遵循的东西。而要解决高密事件,缺少的就是这样一个东西,一个类似于德国方和中国方在修铁路协议的东西。
有了协议,就有了共同遵循的准则,办事就有了透明度。
比如土地赔偿,一亩地赔偿多少钱大家都知道了,也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中间盘剥了。
德国人不是不知道这个理,但是,他们更喜欢暗箱操做。通过贿赂当地官员,买通官员去压迫当地民众,这样可以常常能花小钱来解决大问题。
只是在高密,他们的这个伎俩没能行得通,因为当地政府已经失去了当地民众的信任。
袁世凯认为,要解决高密事件,首先必须要有所遵循。没有章程,“不能按照约章持平办案”,遇到民路纠纷没有法律依据,交涉往往无从处理。
袁世凯一面派当地有名望的绅员劝解安抚百姓,一面致电德国胶澳总督叶世克,请其派员到济南另订详细的路矿章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