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龙旗事件”引起了袁世凯的注意。

    期间他去上海公干,偶遇英国驻华大使,袁世凯质问英国大使,提出要求撤下龙旗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。

    英使理直气壮的告诉袁世凯,开平煤矿已把全部资产卖个英国商人,并在英国注册,早已不是中英合资了。

    袁世凯得知详情后,痛心疾首之余,三次参奏张翼,清责令张翼收回开平。

    开平煤矿事件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,当然其中也包括中国相关官员的失误和渎职。

    张翼在伦敦起诉多次,列强的法院如何会为一个弱国主持公道?正如国弱无外交,张翼在伦敦的所有努力,都以无结果而告终。

    袁世凯又于一九零六年命周学熙创办滦州煤矿,用实力进行抵制,试图达到以滦收开的目的。

    一九零七年三月,由周学熙发起成立≈quot;北洋滦州矿务有限公司≈quot;,一九零八年增股并改称≈quot;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≈quot;。滦州矿初定资本二百万两,主要股东包括袁克定、周学熙、龚仙舟、李士伟、李颂臣、陈一甫等人。这些大股东参与了前期的筹建工作。

    滦州煤矿开工后生产发展迅速,一九零八年出煤一点二万余吨,到一九零九年已经达到三十五点七万余吨。而到一九一一年输往天津的煤竟达到九十八万吨之多。

    这期间周学熙、李希明、李士伟等一起到英国伦敦参与了与开平公司代表那森的谈判。但是最后由于抵不住开平的跌价倾销压力,被迫让步,同意和开平联合经营,成立开滦矿务局,至此由≈quot;以滦收开≈quot;演变成为“滦开合作≈quot;。

    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,袁世凯就任大总统,批准滦州、开平两个煤矿合并,成立中英合办的开滦矿务局,局本部设在天津。

    一月二十七日,滦州煤矿公司代表周学熙、李士伟、李希明与开平矿务公司订立合同,联合成立开滦矿务总局,盈利按照≈quot;滦四开六≈quot;分配,经营管理权掌握在英人手中,十年年后中方赎回开平公司。

    决策机构设在董事部,纳森为董事部主席兼总经理。董事部分别设在伦敦和天津。其中天津董事部有董事七人,英方四人。中方三人为周学熙、李士伟和李希明,督办为袁世凯长子袁克定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是后话。

    袁世凯在为收回开滦煤矿的矿权的努力,虽然收效没能达预期,但他为维护国家主权付出的努力是应该被后人记得的。

    即便是一个最的政府也不会公然的搞,也是希望他的官员能清政廉洁的。同理,一个最无能的政府,也还是喜欢他的官员努力做事的。以无能著称的晚清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当袁世凯一心一意的治理直隶的时候,上上下下都是一片赞扬之声,如果他不去管别的事,袁世凯的日子应该是很好过的。

    对直隶取得的骄人成就,袁世凯是很引以自豪的。

    他是属于那种无论干什么都要干出些名堂的人。这样的人有时会被视为好大喜功,有时会被视为爱出风头,有时甚至会因此而被认定是个有野心的人。

    袁世凯的动机是什么?或者是兼而有之,或者是说不清楚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就是他干了很多事,而这些事是利国利民

    袁世凯是不会满足的,对他来说,直隶好像太小了,已经装不下他的雄心壮志了,因为,干了几年后,他更多的是关心起国家大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