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上班的时候就坐104路车,坐了差不多二十年。”男人似乎很久都没有和人交谈过,说话语气很慢:“那时候科室里比较忙,人手不够,我经常加班,总是坐最后一班车回家。一开始我还挺喜欢坐末班车的,人很少,很安静,不过后来坐的多了,看着两边黑漆漆的建筑,多少会觉得有些寂寞。”

    “科室?以前是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医生,烧伤科的医生。”男人特别强调了烧伤科这三个字,他眼神中出现一丝波澜,好像是想起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烧伤科?”陈歌之前只和心理医生打过交道,对烧伤科不是太了解。

    “手术、植皮、复健,这就是我们的工作。”男人说的风轻云淡,但是陈歌却从这几个词背后听出了一丝沉重。

    男人也注意到了陈歌眼中压抑极深的痛苦,他仿佛在陈歌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,下意识的将陈歌当做了和他一样的人。

    简短的对话过后,两人又沉默了起来,许久之后陈歌才开口:“乘坐这辆车也是去找人的吗?”

    男人轻轻点头,戴着手套的手压在围巾上。

    “这围巾是妻子织给的?”陈歌找准时机,装做不经意的问道。

    听到陈歌的话,男人愣了片刻,他把手从围巾上拿开,慢慢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不是妻子送的?”事实和陈歌之前的猜测不太一样,他有些好奇:“能给我讲讲的故事吗?”

    雨下的更大了,雨点击打在窗户上,不断发出声响。

    男人沉吟片刻,取下了口罩,深深吸了口气:“烧伤科的病人和其他科室不太一样,体无完肤、面目非、焦头烂额、皮开肉绽,在我们这里,比比皆是。我实习的时候曾一度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,直到我慢慢习惯了血肉模糊,习惯了恶臭和种种异味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时候,我一度以为自己面对病人时,再也不会有太大的情绪起伏。”

    “直到我三十岁的时候,我遇见了一个十四岁的病人。”

    “她还是个孩子,后背被开水严重烫伤,我用了半个小时才把她的衣服和皮肤分开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女孩很安静,不哭也不闹。”

    “为防止对孩子大脑神经产生影响,我没有用麻,在我分开她的衣服和皮肤时,这孩子就睁着眼睛,看着我。”

    “她的后背和她的面容是两个极端,我像安慰其他病人那样安慰她。”

    “伤口处理完,我找到了将她送到医院的大人,准备交代一些注意事项,可是询问过后才发现,将她送到医院的是邻居,她身上的伤也不是因为意外,而是她父母干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报警了。”男人说话的时候,偶尔还会咳嗽几声,他的身体状况很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