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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于小晚是真觉得新鲜啊,就算她在她那个年代去旅游、写生时也去过类似的市场,但是这个年代的市场和她那个年代完不一样。

    叫卖声,吆喝声不绝于耳,地摊上的那些小玩意儿,她见都没见过。

    等她任由胳膊的力道引着她走了许久,才注意到,不知什么时候陆牧拉着她的手。

    不过她也没在意,集市上这么多人,万一两个人走散了,她好像连来时的路都没记住。

    “喜欢这个?”

    陆牧见她盯着摊子上的一双鞋看问道。

    于小晚看的是一双手工布鞋,卖鞋的是个老大娘,听到陆牧问,老大娘拿起一双鞋递到于小晚面前,“姑娘,我这鞋都是我一针一线做的,保你穿三年,你看这上面的花儿也都是我绣的呢。”

    于小晚接过鞋子,胖胖的小手摸着鞋面上的绣花。

    于小晚虽然有着极高的绘画天赋,但是升入大学时报的服装设计专业。

    之所以报这个专业,也是因为喜欢。

    老爸说过,工作是给自己做的,不要去在乎别人的眼光,首先要自己开心,就像他,多少人说他是个百无一用的厨子?可老爸依然每天乐呵呵的,说他这百无一用到底还是有一用,至少他做菜好吃,老婆女儿吃的开心,他就找到了人生的价值。

    所以,当她报考专业的时候,选择了服装设计专业,还扬言,以后老爸负责吃,她负责穿。

    待于小晚思绪收回的时候,陆牧已经把钱付给了那个老大娘。

    “二哥,你们在这儿啊。”

    陆佳欣的声音传来,“于小晚新买的鞋子吗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陆牧淡淡的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陆佳欣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,指着于小晚手上的鞋道,“她自己挑的?于小晚,怎么说你也是要和我二哥去城里生活了,你就穿这样的鞋不怕被人笑话?那边那条街都是卖鞋的你去看看,皮鞋、旅游鞋,什么样的鞋没有,非要买这种土掉渣的绣花鞋,你这什么眼光啊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这双挺好。”

    本来于小晚只是觉得这双鞋的手工刺绣很好,她只是对上面的刺绣感兴趣才拿起来看,既然陆牧买下了,她也就收下了。

    “挺好,是挺好,”陆佳欣笑的不行,拉了拉身边的孙继红,“走了,咱们还是去看衣服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