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。

    真泉寺的一间厢房内,充斥着大口咀嚼食物的声音。

    马三狗等人从头到尾就没说过话,一直闷着头在啃肉。

    刘勇几人也是如此,甚至吃相比泼皮还不如。

    没办法,太香了!

    以前只吃过白水煮肉的他们,哪里尝过卤肉的滋味。

    而且别看刘勇平日里领着一队弓手,吆五喝六的很威风,其实都头只是县衙里最底层的那一批小吏,地位仅仅比衙役稍高一丢丢。

    至于他手下的弓手,连小吏都算不上,属于义务工,从各个村里挑选出的壮丁,没有一文钱俸禄,官府只负责一日两餐稀粥。

    所以刘勇的日子也不好过,难得能吃顿肉。

    北宋小吏的俸禄很低,月俸七百文钱,外加半斤羊肉。

    真宗年间,曾有一个小吏在驿站墙壁上写下一首诗:“三班奉职实堪悲,卑贱孤寒即可知。七百料钱何日富,半斤羊肉几时肥。”

    太祖太宗时期还好,那会儿铜钱的购买力很强,七百文钱外加半斤羊肉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五口人。

    但是到了如今,七百文钱只够买4斗大米,至于那半斤羊肉,早就没了。
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官府发的不是实禄。

    层层克扣下来,等到刘勇手上的时候,能有三百文钱就已经能烧高香了。

    若不是平日里仗着身份,搞些灰色收入,刘勇一家人早饿死了。

    那罐米酒没人动,反倒是便宜了韩桢。

    米酒酸甜可口,可能是酿造工艺的原因,导致口感有些涩。

    一口酒一口肉,好不惬意。

    “呼!”

    刘勇扔下手中的骨头,长舒一口气:“今日吃了这顿肉,俺这辈子就不算白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