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的家乡在大别山南麓”,六年级那年六一儿童节我要表演诗朗诵,这是第一句,诗歌题目叫《我的家乡》,是我的语文老师写的,虽然内容已经不记得了,但是我觉得很有才华,而且我认识了“麓”这个字,真不错。

    其实诗歌我已经提前很久就背下来了,但是一起表演的朋友小琳没有,所以我们还是选择了对着稿子朗诵(其实她好像也背完了,但是出于我已经忘记了为什么我们不脱稿的原因,我决定把理由归结到她身上,希望她不要看到)。

    小琳以前都是在上海读书,因为不是本地人升学很麻烦,所以转回了老家,其实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和她一起玩的事情了,但是听别人说我们以前关系贼好,所以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小伙伴。

    因为小琳是从上海回来的,是城里人,所以要求很高,她绝对不允许我们拿着本子上台朗诵。

    “那实在是太难看了。”

    小琳是这么说的,她从家里翻出来一摞请帖,那是她爷爷攒下来的,因为有请帖就要送礼,爷爷要给她爸爸看,年底让爸爸给钱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请帖都很简单,一张红红的卡片对折,用烫金的字写着“乔迁新居”“新婚大喜”之类的封面,如果还印着其他图案或者内里夹了夹层的,那就是最有面子的请帖了。

    小琳拿的两张请帖背面是毛茸茸的,和电视里朗诵的人手上拿的很像,她觉得特别有档次,就把请帖背面撕下来对折,再把诗贴在里面,两张上档次的演讲稿就诞生了。

    表演的时候我觉得的道具是整个学校最精致的,并且为其简单的制作方法感到十分自豪。

    小琳的胃不好,一吃梨子和糯米就拉肚子,但是吃香蕉不会,因为我妈说香蕉就是通便的我觉得很神奇。

    小时候觉得香蕉是世界上最好吃而且最贵的水果,只有去镇子上的时候才有可能买,小琳的爷爷买了一大把,不愧是城里来的孩子。

    因为香蕉太贵了,吃起来的时候我会很小口小口的常,让香蕉一点点地在嘴里化掉,等我吃完一根点时候,小琳已经把一大把都解决完了,我觉得她是世界上吃香蕉最快的人。

    小琳是五年级回家读书的,我六年级以后放假回家就再也没有做过作业(几乎),我觉得都是小琳带的,因为我每个周末都在她家玩。

    我是虎年出生的,村子里同一年出生的有七个,我一直觉得“七”是一个很厉害的数字。

    一个星期有七天,天上有七仙女,彩虹有七种颜色……

    所以我们七个一定是天命之子,将来会做神仙的那种!

    我给我们取了一个代号——“七虎”,威武霸气,配得上我们。

    小琳是七虎的老大,我是老三,第二的小卫只比我早出生三天,而且我听说他是早产的,这种行为应该算作弊,原本我应该排第二,所以我和小琳才是最厉害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