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小姐,您要找的那个小混混,底下的弟兄们已经找到……”

    柳眉一楞:“什么小混混?”

    “就是前几天帮公安局破了王栈杀人案的那个小混混呀……呵呵,大小姐贵人事多,哪会记得这点小事,忘记了也很正常。”

    柳眉这才回忆起来,秀美的丹凤眼顿时露出几分阴沉之色。

    “我还真差点忘了……哼!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王栈杀了人,我不会包庇,可王栈是我们红虎的人,剁了他剐了他是我的事,外人点水就坏了江湖规矩了,我若不惩治一下,任由外人随随便便点弟兄们的水,以后弟兄们在红虎还待得安生吗?那些弟兄谁不是一屁股的屎?”

    “大小姐说得是。”中年汉子恭声道。

    “那个小混混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他叫叶欢,住在老城区,长得……”中年人说着说着,忽然不经意瞧见办公室内那台液晶电视里正播放着本市新闻,新闻里,银行劫案勇斗匪徒的英雄叶欢正一脸灿烂的接受记者采访。

    中年人大吃一惊,颤巍巍的伸出手,指着电视惊叫道:“是他!就是他!”

    柳眉深深蹙眉,语气不善道:“你该不会是随便指个人糊弄我吧?”

    中年人急得赌咒发誓:“真的是他!我若有半句虚言,大小姐你亲手剁死我!”

    柳眉盯着电视,眼睛微微眯起。

    电视里,叶欢正得意十足的向镜头频频挥手致意。

    “……一向只有我抢别人的份儿,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习惯别人抢我,感情上也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落差嘛……”镜头里的叶欢笑得像朵怒放的菊花。

    柳眉嘴角微微勾起:“还真是个小混混……”

    随即美眸中露出一抹冷光:“把他带来见我!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口供录完,叶欢再一次被高胜男送出了公安局。

    高胜男如此客气相送,叶欢显得有点受宠若惊,表面上看去,叶欢是个刁钻油滑的小混混,这种小混混有着一切市井习气,比如势利,市侩,欺软怕硬,爱占小便宜,给三分颜色就开染房等等。

    表面只是表面,实际上叶欢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,他一直把自己审视得很客观,这种客观是冷静审视后的结果,冷静得近乎残忍。

    一个人这辈子必须要做的一件事,那就是正确的认识自己,知道自己几斤几两,什么样的酒配什么样的菜,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,只有正确的认识自己,才不会做出格的事,因为出格代表失控,失控代表危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