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眠是个从来不会反思自己缺点的人。

    她的人生信条是,人若犯我十倍奉还。

    她觉得张易顶撞了她,让她失了颜面,一想起张易,就如鲠在喉,所以想亲手将张易重残。把口舌之争上升到人身伤害。

    她觉得白澈算计了她,害得她在牢狱中受刑,所以想将白澈千刀万剐。

    她从来没想过。

    何谓咎由自取。

    张易并不是一开始跳出来,要针对她的。

    白澈也不是闲的没事亲自缉拿她归案,他那时正在画舫和他的红衣姑娘计划着未来的点点滴滴。

    开始的开始。

    是苏眠不对。

    夏景明已经成婚了,金银花来找一个成了亲的男人当然不对。苏眠可以冷眼嘲讽,但不该想逼金银花去死。喜欢一个人始终求不得,那个人另有所爱还是忘不掉,该死么?

    要为这卑微而不自爱的喜欢,赔上性命?

    金银花从头到尾,没有对夏景明用过任何手段,没有想过要害苏眠一星半点。

    如果这样子都该死的话。

    这世间。

    有多少人配活着?

    两情相悦的喜欢,本就稀少难觅,谁又能保证自己爱一个人,那个人也恰好喜欢你?

    那个人只要不喜欢你,又一定会踏入婚姻的话,那对自己来说就一定是一桩伤心事。

    若喜欢足够真,是不是短时间不会忘掉。

    忘不掉,是不是想见?

    见了,就该死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