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大红今晚本来跟人约好在一家茶楼里吃饭。

    茶楼处于商业街一条不起眼的小巷中,因为位置偏僻,价格低,客人也比较少,不过用来谈事情正好合适。

    而且她还带着小苗一起来吃饭了,因为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即将谈成。她想着反正也要请人吃饭,索性带上女儿一起,顺便庆祝那么有纪念意义的日子。

    谁知饭局到中间时,双方突然起了争执。好好的一席菜全部沦为撕逼大战的牺牲品,凳子踢得东倒西歪,桌子差点掀翻,菜掉到地上甚至踩了好几个脚印,脏得就连店里的狗都不屑舔一口。

    店老板自然最恼火,他店是用来做生意的,不是用来吵架的,本来店里客人就不多,如今更是被赶得七七八八,还有几桌走了单,今晚惨遭血本无归。所以一把抓住首先出手的张大红,张罗着让她赔钱,否则一定交给警察处理,把她关进牢子里受罪。

    林小苗一急起来便去找了林奕奕,早上上学前姐姐告诉了她摆摊的位置,所以她很快找到人并拉到茶楼之前。

    林奕奕刚来到,看见的便是一身狼狈被压住肩膀的张大红。

    店家还算客气,让两个壮汉店员把她反手扣着站在门口。张大红眼睛红肿,瞪得极凶,头发跟衣服看上去被人撕扯过,一片不堪入目的乱糟糟,后脑勺的发簪还滑稽地挂在发尾那里,整个人跟个疯婆子似的,与往常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而且嘴没堵上,到这一刻她还不停地大骂:“为什么要我赔钱?我呸!明明是她们先挑的事!反正我不承认我摔坏你们店的东西,都是她们摔的,与我无关,即使带我去警察局都没用!我才不怕!”

    她说话像跟在店家说,可视线盯的却是面前两个漠不关心的女子。

    两女子身上装束也乱了些,脖子上的衣服纽扣烂了两颗,端庄的发髻乱成个小鸟巢一样,显然就是刚跟张大红吵架两外两个当事人。不过相较起张大红,她们神情淡然许多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优雅的小帕子攥在手里,对于面前的大喊大叫只懒懒地抬起一只眼皮,冷声嗤笑:“店家,我劝你快把她关局子去吧。这事你也见到了,完全不关我们的事,我们才是受害者。哎,我还赶着回去看电视呢,别碍着我们行么?”

    张大红气得咬牙切齿:“哈?黄子莲你居然这么说话?到底是谁说话不算数才把我惹火的!你们放开,看我怎么收拾这两人!!”

    这两人林奕奕认得,正是昨天早上趁着张大红不在时不断笑她傻的人。本以为三人能够相安无事地相处下去,没想到今天就翻了车。

    店家怕她们又打起来,更是急了:“你们谁都不认就谁都别想走!你先跟我去见警察,要是不赔偿我今天这事没完!”

    说罢,两店员动身,果真想把人强行架出店外。

    “不是……我不去!你们放开我,压她们才是啊!”张大红心有点慌,这事本来就说不清,但她的确是第一个打起来的人,要是真去了警察局,警察多半会采纳店家的话,把她关起来。一想到后果,她脸色变得苍白。

    “等等,有事好说话。”

    这时,一道清亮的声音从门口传入,紧接着一大一小的年轻身影匆忙赶入店内。

    为免店家真的把人带去警察局,也因为对这年代的法律并不熟悉,林奕奕不想到时候还得想办法把张大红弄出来,所以她加快脚步上前,先客气地跟店家周旋一下,看有没有转弯的余地。

    “老板您好,我们是她女儿。请问我们妈妈犯了什么事,需要您把她带去警察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