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谁说瘦就不能丑的,万一长得尖嘴猴腮呢?】

    俞想让管理员屏蔽掉这些弹幕:“大家都是来看我画画或者交流画技的,这些和我的长相都没有关系,如果想看好看的人,出门左转到处都是。”

    【想想不气!我们陪着你。】

    【就是就是,那些人也太肤浅了,只知道看脸。我喜欢看想想画画,不管长相如何我都喜欢!】

    【主播不接推广?看了几天都没打广告?】

    “不接推广的,因为绘画相关的产品,好坏都已经经过了多年的实践,而其他领域的东西我没有时间去试用,不能贸然推荐给大家。”

    【切,主播是装清高吧?现在说着不接推广不带货,说不定明天就突然自己开淘宝店了。】

    看着弹幕又开始吵起来,俞想为了清净索性不看弹幕了。他从一个粉丝寥寥无几的小主播一路走到现在,成了百万粉丝的“网红”画手,纵然人气给他带来了一定懂得加成,但现在这种情况却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。

    艺术可以接地气,但不能乌烟瘴气。

    现在的直播氛围已经离艺术越来越远,这让他很不舒服。但他可以控制他粉丝的行为,却管不到那些新来的人。

    下播后,俞想有些累。他正准备挂出请假条,微信却收到了一条消息。

    消息的来源是“林红-经纪人”。

    【这有两个推广,你明天直播推一下,一个是彩铅,一个是面膜,材料发你邮箱了。】

    俞想看着这条消息,皱起了眉头。

    经纪人林红,他竟然没有第一时间从原主的记忆中发现。他来这个世界之时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主播,什么时候多了个经纪人。

    【抱歉,不接推广。】俞想回了消息过去。

    但对面像是早有准备,直接发来了一张合同的截图和。

    只见截图中赫然写着,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商业资源,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安排进行商业活动。

    显然,俞想是乙方,而林红代表这个甲方。

    而且,这份合同,是一份彻头彻尾的霸王条款。

    俞想翻箱倒柜找出了这份合同的原件。这是一份一年前签订的合同,合同双方分别是俞想和一家叫做艺星传媒的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