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她的脖子正好摔在酒瓶碎片上,血流不止。

    虽然伤的不深,但吴楚轩是疤痕体质,伤好了之后就留下了这么一道丑陋的疤痕。

    爱美的她没法接受自己的疤痕,陷入自卑,终日以choker掩盖,从不以真面目示人。

    刘乐天明白了,但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:“没关系,你上节目可以一直带着choker啊。而且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看到你的疤痕的话,我们可以给你单独安排一家宿舍,你可以自己住。”

    吴楚轩考虑了好几天,又跟父母商量了许久,最终没有抵御住金钱和成名的诱惑,随刘乐天回了国,参加节目。

    她一来就把宿舍的粉嫩床单换成了自带的黑色,因为她喜欢黑色,黑色是她的幸运色。

    而且,她也不喜欢打扫宿舍的卫生。她习惯把垃圾攒着,实在看不下去了才收拾一下。

    b国民风彪悍,不拘小节,她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,性格慵懒,就不是个勤快人。

    吴楚轩很以自己厚实磁性的中低音为傲,那是她的拿手好戏,也是自己特立独行于寻常女孩的一个标志。

    她从小嗓音就比其他女孩低沉,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,反而让自己更加有魅力。

    而吴楚轩还喜欢跳一些力量感十足的舞蹈,那是因为教她跳舞的邻居——david,曾经是b国一个三线男团的c位,尤其擅长重力量型舞蹈。

    刚来节目的她,对其他女孩也很感兴趣。

    从小在人烟稀少的小镇长大的她,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争奇斗艳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特别是自己对面宿舍那个隋冰卿,听刘乐天说,小有名气,是个诗词小魔王,让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吴楚轩很是羡慕。

    所以她第一次公演就锁定了隋冰卿,一定要跟她合作一次。

    没想到她真的很有才华,写词写得飞快,吴楚轩不禁用星星眼看着才华横溢的隋冰卿,满是佩服。

    她如刘乐天预测的一样,一路收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,在舞台上尽情散发着自己的魅力,牢牢占据着第一名。

    第二次公演的时候,顾天骄粉丝骂她,还往她身上扔瓶子,她都不甚在意。

    因为david曾经跟她讲过,要想出名,就要做好思想准备,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你,做好自己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吴楚轩就这样走到了c位。

    她没想到的是,顾天骄竟然掀开了自己的choker,揭开了自己极力掩饰的秘密。